正确处理征地矛盾 创造安定的发展环境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2003 6 6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制定了“三个一”、“六个五”的战略,编制了《津南区区域规划、修编调整了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了区、镇、村三级工业载体用地,保证了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和园区经济的发展,为今后长远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区、镇领导对我区园区建设十分重视,进一步规范了非农建设用地。在征地过程中,大多数镇领导能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和民主程序,按照我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创造了安定的环境,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土地征用中的问题
  1 、土地征用缺乏规划,审批程序不完善
由于天津市在贯彻土地法的过程中,现有的一些征用土地办法不适应发达地区发展经济的需要。农村占地到市里办件,手续复杂、程序多、时间长、费用高,客观上造成一些地方不批先占、少批多占、边占边批等不规范现象。
  近年来,我区园区建设发展较快,为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在征地过程中,对园区建设用地还缺乏整体规划和统筹考虑,各园区规模小,综合功能不强,制约了园区向规模化发展。目前,我区还没有实现对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供地、统一管理,尚未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及土地资本运营相关的各项制度。在实践中,申请用地者直接与土地所有者 ( 镇政府或工业园区 ) 进行谈判,商定征地费用,尔后到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征用手续,造成征地和供地同时报批,合发一个文件,致使违反征地审批程序,也给一些被占地农民造成违法占地的误解。如八里台万立特企业,要求二个月办完手续投产,按正常办件时间来不及,只能先占后办手续,因而不符合征地规定。同时,政府只充当代征者的角色,不能作为征地主体发挥作用,弱化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垄断,很难达到收购、储备、出让、回笼资金,再收购储备土地的良性循环,由此造成了征地工作有些乱,征购土地资金短缺,征地工作比较被动的局面。
  2 、土地补偿政策不统一、不到位
  我区土地市场尚未形成,目前以行政出让土地占大多数,有偿用地行政定价占大多数,没有较统一的土地指导政策。一是区、镇在征地过程中,将集体的土地征为国有,要支付办理征地的费用,还要缴纳各种税费,加大了土地开发成本,有些单位就降低了补偿标准。二是一些地方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竞争无序现象,各镇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往往因招商、优惠的原因压低土地出让地价,甚至亏损出让土地,造成土地价格不统一,影响了被占地农民的利益。三是我区《补偿安置办法》尚缺乏较具体的操作办法,各镇补偿规定相差较大,群众难以理解,容易产生矛盾。四是由于一些镇补偿费不到位,有的长期拖欠农民的补偿费,造成部分农民上访,形成不安定的因素。
  3 、征地的补偿资金使用存在乱的现象
  现在全区统一规定征地补偿费用个人占 45% ,集体占 55% 。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征地补偿资金使用不尽合理现象。一是土地资金的补偿使用不合理,有些镇村只顾眼前利益,不谋长远利益,未能很好地将部分补偿费统一使用,为农民创造稳定的生活来源,变输血为造血,解除后顾之忧。二是一些村村务、财务公开不够,村民、集体补偿费用使用不透明,村民了解甚少,使村民产生疑惑,甚至状告村干部。三是有些镇、村领导班子经常变化,对补偿资金往往“寅吃卯粮”挪作它用,导致补偿无着落,引起农民上访闹事。
  4 、安置农民就业难
  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工作思路,今后五年,我区将从农民手中征占大面积土地,农村劳力安置任务越来越艰巨。尽管各镇在招商引资的协议中明确了要优先安排本地劳动力,但在安置过程中,难度较大。究其原因,一是我区劳动者普遍存在择业观念陈旧,选岗期望值过高,自谋职业能力差。二是目前我区劳动力供大于求,在这种形势下,劳动力文化技能素质偏低,难以适应科技含量日益提高的用工要求,缺乏就业的竞争能力。三是全区缺乏对剩余劳力的统筹培训计划,部分从业人员自觉参加培训的意识不强,满足于现状,不愿接受培训。四是我区缺乏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增加劳动力的安置造成一定的困难。五是因国家计委取消了对外来劳动力的限制,镇级职介机构尚未健全,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有效的制约手段,致使一些企业大量招用外来“廉价、听话”的务工人员,挤占了我区劳动力的就业岗位。面对这些困难,区、镇、村还缺乏长远安置的有效办法。
  二、思考与对策
  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处理征地矛盾
  解决好征用地矛盾是发展园区经济前提,事关我区“三个一”、“三步走”战略的实施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事情。我区在解决征地矛盾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少数镇、村因征地矛盾引起大的集访,导致园区建设停顿,使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必须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要加强法律、政策宣传,让农民看到占地给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带来的好处。严格依法办事,履行好征地程序和民主程序,既要维护征地农民的当前利益,又要解决好长远的安置问题,完善各项配套机制,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当作大事来抓。在落实政策的同时,关键是加快发展园区经济,让群众看到希望,得到实惠,这样矛盾少,也好解决。如北闸口等园区经济搞得好的地方,征地政策好落实,征地阻力小得多了。
  2 、依法办事,严格土地审批程序
  园区发展必须解决占地问题,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法》、《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津南区区域规划》、《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津南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牢固树立超前意识,科学制定和完善好区、镇园区扩域规划,搞好功能分区。区政府要加强领导,设置专门机构,对土地使用情况调查研究,制定占地、补偿有关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强宏观指导,改变过去企业直接与土地所有者进行谈判,商谈地价,政府以代征者身份,办理用地手续的做法。政府部门要拓宽融资渠道,借我区向光大银行贷款的契机,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办理成批次农用地转用手续。依法将部分农用地征为国有土地,抓紧建立我区土地储备制度,做到征地、储备、出让、货币回笼、再收购储备一条龙,实现土地的收储良性循环。同时政府要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监督管理,内、外资企业受让土地后,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或分割、转让。土地使用者不能长期圈地闲置不用,超过二年期限的应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3 、充分发扬民主程序,做好思想工作
  征地问题事关众多农民的切身利益,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办事。凡是法律规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都要广泛的征求群众意见,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要抓好征地补偿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村务、财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各项费用的收支都要在镇政府和村民的有效监督下进行。使群众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维护农村稳定的良好局面。
  4 、落实补偿政策和确保农民长期受益
  征地补偿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一定要按照法定程序、民主程序实事求是地把占地补偿费落实到被占地的农户。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长期租用,分期付款”或“一性次征用,分期偿还”或以土地入股,参与分红的方式等,总之,该给农民补偿的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兑现。与此同时,要加强土地征用政策的宣传,让群众了解征地款的各种用途,消除群众“分光吃净”的思想。
  随着大面积土地被征用,越来越多的农民需要离开土地,向二、三产业转移。为了确保劳动力的顺利转移,确保农民长期利益,区、镇政府要下力量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①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安置劳力
  发展园区经济所征土地基本用于招商引资,区、镇政府应制定安置失地农民的优惠政策。各镇要建立劳动保障机构,加强企业用工管理。对园区进驻企业按一定比例招用占地所在村村民,对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给税收等政策性优惠 ( 如贴息贷款等 ) 。要广开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使更多的劳动力参加就业,把劳动力就业安置纳入镇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与此同时要加强就业培训,要充分发挥各级培训职能,区、镇政府要加大培训投资力度,有针对性地对劳动力进行专业对口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②重视农村养老问题
  农村占地后,老年人安置、生活问题越显突出。因此,各镇、村土地补偿措施要向老年人倾斜,提高他们在补偿时的人均比例。要严格督促各类企业按劳动法律、法规为企业职工缴纳各类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统筹。还要通过政府的具体组织,将得到补偿的农民组织起来,补偿资金灵活运用,有条件的可以加入社会保险,可以按比例入股分红,也可以向急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三级工业园区投资,还可以采取投资建标准厂房,如南京江宁工业园区,政府将补偿农民的钱,在园区建标准厂房出租,出租的钱用于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困难补助费。我区北马集村准备约 3 亿元的占地补偿费给全村 1700 余名劳力解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③努力实现农村人口城镇化
  随着我区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逐步向城镇转移是大势所趋,要加快户藉制度改革,发挥城镇对人口和就业的强大吸纳功能和完善的服务功能,吸引农民人口向城镇迁移,实现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政策,引导农民转非。转非后对农民享受的待遇要制定相应的措施,让农民有利可图。农转非以后,对子女上学、就业安排、社会保障等,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