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 一 )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与其合署办公)

 主任刘金祥、副主任马宝晖 联系电话:022-28392502

主要职责:

1 、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和市人大代表津南区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 、筹办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其它各种会议。
3 、协调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视察活动。
4 、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舆论工具,反映人大工作情况。
5 、起草和审修区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纪要、简报、领导讲话文稿等,编写区人大常委会大事记,组织编写史志。
6 、调查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经验,写出调研报告,承担有关人大制度理论研究论文的撰写工作。
7 、草拟主任会议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方案。
8 、草拟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的决定、通知和有关文件,办理向被任命人员发放任命书等有关事宜。
9 、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劳资、财务、计划生育、文印、资料、文书、档案、保密、值班、保卫等项工作。
10 、负责本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11 、管理区人大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对外接待工作。
12 、承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区人大办公室设:秘书科、行政科、老干部科。

( 二 )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

    主任:梁玉林   联系电话:022-28390958

主要职责:

1 、联系区人大代表,为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调查研究,提出改进代表工作的建议。
2 、组织代表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区人大代表和专业代表组视察活动。协助组织在我区的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
3 、组织做好先进代表事迹的宣传工作。
4 、起草有关代表活动的计划、报告、简报、总结、调查报告等文稿。
5 、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同各镇人大主席团联系的有关工作、活动,指导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6 、负责区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的办理、转办和督办工作。
7 、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具体工作。
8 、负责区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考核和档案管理工作。   走访人大代表,推动、指导各代表组活动的开展。
9 、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设:代表联络科。

( 三 )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任:王庆雨  联系电话:022-28391185

主要职责:

1 、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工作总结。
2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提供初审意见。
3 、对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议、决定涉及教科文卫方面的事项,负责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4 、围绕区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查、检查、视察、研讨等活动,撰写工作简报、信息、调查报告。
5 、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负责组织讨论并汇集上报。
6 、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设:调研科。


( 四 )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曾宪武  联系电话:022-28522743

主要职责:

1 、负责和区检察、审判、公安、司法机关和区民政、监察、法制、民宗侨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为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和法律依据,并起草决议、决定草案。
2 、承办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内务司法工作的具体事宜,并负责代表提出的内务司法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
3 、搞好调查研究,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撰写工作简报、信息、论文。
4 、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工作总结。
5 、负责被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考核事宜。
6 、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负责组织讨论并汇集上报。
7 、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8 、负责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设:调研科。


( 五 )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城建工作委员会

    主任:宁培鹏  联系电话:022-28522744

主要职责:
1 、负责和区财经、城建等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为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和法律依据,并起草决议、决定草案。
2 、承办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财经、城建等工作的具体事宜,负责财政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并负责代表提出的财经、城建等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
3 、搞好调查研究,撰写工作简报、信息、论文。
4 、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工作总结。
5 、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负责组织讨论并汇集上报。
6 、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城建工作委员会设:调研科。